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喧騰一時的洪仲丘案,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日昨宣判:18名被告有15人判有罪,7名軍官僅旅長沈威志改判無罪,另外6人均遭加重改判8個月至3年有期徒刑。洪仲丘姊姊及舅舅對此結果表示滿意,認為法院加重這幾位被告的刑責「符合社會期待」;但是對旅長沈威志無罪的判決則感到十分不滿,認為是:「不符合人民的期待」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這點就實在是讓人看不懂,所謂「社會的期待」或「人民的聲音」究竟由誰來代表?是受害者家屬,還是由自稱是代表「台灣公民社會」的1985聯盟,或是白衫軍、婉君還是蔡英文?太陽花運動幾個頭頭合理化他們的違法行為是「公民不服從」運動,也同樣令人質疑他們這幾個革命小將是否由足夠的「公民」代表性,是否被多數公民授權?被加重刑期的幾位軍中被告,是否真的符合「社會的期待」?從許多網路上的激烈反應,似乎與幾位自認為是死者「代言人」的意見落差極大。諷刺的是,幾個惡性重大的性侵犯殺人犯,卻都能以各種莫名其妙的理由被法院判定免死,如性侵累犯林國政姦殺葉小妹;又如新北市許姓男子姦殺同居女友的18歲女兒5年517次,卻被法院認定許男「並非無教化可能」而改判無期徒刑免死。請問:這些喪盡天良的重犯都得以免死,難道就符合「社會期待」?可是我們卻未見這些號稱代表社會公民、表達民意的團體,對此明顯不符合「社會期待」的判決,表達過抗議之聲。難道免死是符合「社會期待」, 還是因為事不關己所以沒人抗議?還是因為不會產生打擊政敵的效用而失去興趣?自認為代表公民社會多數民意的1985聯盟、白衫軍、婉君、蔡英文、太陽花們,為何對這些強姦殺人犯獲得免死之事,保持驚人的沉默?難道「社會期待」這句話,其實是政客及投機客掩護政治野心的遮羞布?順我者即是「符合社會期待」、逆我者則是「違反社會期待」才是他們真正的法西斯動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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